2008年5月28日

有關泰緬僑生於臺大公衛大樓跳樓事件 ◎張之豪

臺大政研所碩士班 張之豪
註:本文為回應2008年5月26日於臺大ptt2實業坊上之〈臺大公衛大樓跳樓事件與泰緬學生的哀愁〉 一文,原文如下:
上週台大公衛大樓有名學生跳樓,身份不詳、動機不明,僅提供隔日媒體報導以及後續緬甸僑生的第一手說法,讓大家瞭解媒體沒說出的真相,以及泰緬在台僑生的無奈困境。
他們的祖父曾是中華民國的國軍,為國家流血打仗、流落異域;但他們的後代,在21世紀、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今日,卻成了無國籍難民、國際人球。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不要他們,泰國和緬甸政府更沒有義務讓他們這些外人落地生根。
他們該何去何從?
誠心希望更多人能了解、幫忙他們。
  這個問題理應分為兩個層面,一是歷史正義問題,緬甸僑生的困境與弱勢應該由誰來負責?二是臺灣政府的東南亞政策問題。
  歷史正義問題,從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緬甸孤軍,在多方壓迫下的弱勢族群,這是人口安全,應該可以稱他們為難民,造成政治難民現狀的始作俑者當然是中國國民黨。但是中國國民黨的責任為甚麼要臺灣擔?只有中國國民黨虧欠臺灣,臺灣沒有虧欠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理應要擔負起賠償緬甸孤軍後裔的歷史責任。
  國籍認同問題,緬甸華裔祖籍為中國,若是原鄉認同也在中國,現在的自我認同也是中國,那就去中國。臺灣政府本身不需要負擔滯留緬甸之中國人的任何社會責任。但這又涉及國際人道的問題,也就是鄰近國家的難民,應否該成為我國的救援對象?尤其鄰近國家的難民問題也是區域問題,而臺灣在東亞區域是否願意主動處理與幫助?漠視難民與國際移民問題是有可能同時發展為臺灣國內問題。
  因此不該無條件接納緬甸華裔人士來臺入籍或求學,但若他們願意在政治與公民層面認同臺灣,申請臺灣國籍,政府不應特別設限這樣的申請。而來臺求學則也應該保有一定的彈性,名義上可以不再以傳統華僑身份來捆綁緬甸華人,直接認定其為外籍學生,但是對東南亞區域來的外籍學生,臺灣方面仍應該有所方便。歡迎東南亞學生來臺求學不是臺灣單方面的付出,而是雙方均有互惠的。其互惠詳細狀況已有其他論者提過,按下不表。
  有關政府主動對東南亞尤其是緬甸華裔生制定友好政策,其原因有二,一是幫助處理鄰國的難民問題就是在預防未來本國會面臨的移工(合法性)問題。二是在東亞區域(尤其是東南亞)中逐漸被邊緣化的臺灣,本應加強對臺灣身處的區域的認識、瞭解與互動。不過這個部份,應該要規定中國國民黨必須做出相當的配合,尤其是出資的部份。
  臺灣若認真面對自我在東亞區域中介於東北亞與東南亞的交會之地之事實,並在追求主體性、本土認同的前提之下,應該更加強自身的「東南亞化」,重視臺灣本身東南亞籍人士(公民、居民、雇員、配偶、第二代),並且利用以上人士與東南亞區域的連結,為臺灣自身的「東南亞化」作出進一步的貢獻。
  總歸而論,中國國民黨必須要擔負歷史正義的責任,具體作法就是運用其黨營事業與資金,以賠償之名義補助緬甸華裔人士(學生),臺灣政府方面則需要正視其為外籍人士(非華僑),但將自身融入東南亞區域的努力給予其方便。至於在「中國崛起」的趨勢下,認同中國並欲歸化中國的緬甸華人,臺灣政府理應給予其一定的同情並祝福他們,當然,援助與方便就免了。

2008年5月7日

搶救古文 為難今人 ◎藍士博

政大臺文所碩士班 藍士博
(原文刊載於2008年5月6日自由廣場)
  搶救國文教育與搶救「古」文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所代表的意涵卻天差地遠。該聯盟反對白話文與文言文各佔五十五%與四十五%的課程比率,並動輒以「去中國化」的汙詞將九八課綱予以汙名化,卻無法解釋為何文言文就比白話文更能代表中國、更能夠可以蘊涵「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原來白話文不是「中」文)?
  事實上,余光中本人的作品近年來早已藉著課程安排、教學與測驗等模式,成為臺灣新文學的經典作品。我們從全教會於二○○七年提出余光中作品在近五年大學學測與指考題目中總計入題五次,也就是百分之百的超高比率,建議考題能否更多樣化的新聞中發現:「國、高中的國語課程是一個國家的文學教育能否向下扎根的最重要關鍵。」
  於是,我們發現:作為新文學典律創作者卻反過頭來壓縮、打壓新文學的成長空間,以文化的理由來遮蓋自己再明顯不過的意識形態(守舊)、政治(統一)立場。捍衛古典文學的余光中,實際上不外乎也在鞏固自己在新文學中的霸權。因為一旦古典文學從過去便被建構出來的「優越位置」沒有被打破的一天,其新文學典律的地位也自然沒有遭受到挑戰的任何可能。利人也利己,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政治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