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東部開發案與土地爭議Google Map ◎ 余崇任

目前東發條例狀況的最新消息:

東發條例初步協商 土地作價遭刪除新頭殼newtalk 2011.06.10 楊宗興/台北報導
「據消息人士透露,今天雖然兩黨黨鞭尚未在協商完成的版本上簽字,但預計下週一《花東條例》正式的定稿文字出來,兩黨簽字後隨時可以排入議程,將來得及在14日立法院休會前完成立法三讀。」

在正式文件出來前,先來看張圖吧~
這是用之前地球公民基金會的斐悅給我的資料,整理到Google Map上面呈現。

目前也把編輯權限開放給花東地區的一些民間團體了,
希望可以讓流通中的資料更完善,更方便監督!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花東開發案與土地爭議整理

2011年5月4日

東發條例爭議懶人包


東部發展條例脈絡簡介:

  • 2001年3月21日立法院公報(第4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中,張福興委員的質詢就曾提到當時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正在研擬「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不過並沒有提案至立院的紀錄。


  • 2008年政黨輪替,馬英九和劉兆玄內閣亦計畫研擬「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不過至2010年並未送立法院。

  • 2010年,由於原立委傅崑萁選上花蓮縣長,花蓮縣在2月27舉辦立委補選,民進黨蕭美琴、國民黨王廷升和無黨籍施勝郎(原國民黨)三人競爭一席。競選期間民進黨團在2月23日提出民進黨版草案,會議裁定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召集政黨協商。2月26日,國民黨也提出國民黨版草案,與民進黨版併案協商。

直到目前,東發條例仍在二讀中的政黨協商程序,並且目前在立法院包括黨團版、立委王廷升版、經建會版、協商版等等已經有七個不同版本。

雖然各版本內容有所出入,但主旨都在於透過設立中央部會的協調小組、增加地方政府權限、投入財政資源(例如稅賦減免、交通費補助等)、允許編列特別開發計畫等方式來試圖「發展」花蓮、臺東兩縣。

主要爭議:

雖然地方政府和許多居民都希望中央可以投入更多資源幫助東部的發展,但是目前國民黨版、王廷升版、經建會版等草案中存在的「土地變更程序簡化」和「公有土地管制解除」相關條款,也引發不少質疑。


國民黨版第8條、王廷升版第7條:
經行政院東永小組認定有助於東部區域永續發展之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自申請人送件至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完成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土地使用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
問題1. 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的審查,被限定要在1年內完成,無法進行完善的調查和規劃等行政作業程序。

問題2. 重大建設投資計畫通過後,原先需經中央單位核可的土地使用變更,現在由縣市政府即可核定。

問題3. 土地使用變更不再受「任何」相關土地使用法令限制。


國民黨版第9條、王廷升版第8條、民進黨版第7條(民版無「不受土地法……之限制」這段):
前條經認定之東部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所需用地,屬公有土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問題1. 排除土地法25條:公有土地進行處分(例如出賣、交換等)、設定負擔(例如給予其他人地上物的使用權利、拿土地進行抵押的權利等)、10年以上租賃等處置,不再需要經過地方民意機關和中央的行政院核定。

問題2. 排除國有財產法第28條:公用財產不再限制只能做事業目的以內的用途(例如公立學校空間不再限定只能作教育用途)。

問題3. 即使沒有將以上兩則法規排除,花東公有土地釋出若沒有制定更嚴格的關於環境保護、公民監督和原住民土地權利相關規範,按照已經存在的實際案例經驗,將造成居民財產和公共環境的破壞或私有化。


可能產生的具體問題:


1. 在現行和未來將有的法律規範中,由於「公共財產限制」或「環境敏感限制」而不能開發的土地,在上述特別條款下變成可以開發。
,
相關法令限制包括既有的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平均地權條例、國有非公用海岸用地放租辦法、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以及正在立法中的地質法、國土規劃法、海岸法……等等。

2. 縣政府決策權力增加,例如審核土地變更、公有土地出讓使用不再受法規限制,也將不再受議會和行政院限制。

這部分對在地居民權利有直接的影響。由於花東特殊的歷史脈絡,政府在接收日治時期以前就住有部落或居民的日產、「無主」地後,並沒有充分讓渡或讓售其土地所有權,造成目前境內高達八成是公有地,許多原住民部落或是其他族群的漁村、農村住民並沒有土地所有權。而目前地方政府也都將這些過去政策執行的歷史錯誤,視為居民個人的責任,稱這些部落或住民為「佔用」公有地。

實際的案例,包括花蓮縣有七星潭BOT案爭議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爭議等,臺東縣有杉原部落美麗灣渡假村爭議、縣長發言爭議等。

破報報導〈被竊占的美麗海灣〉



關注此類議題的民間團體如阿美族守護聯盟,目前也正在持續要求政府面對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權利問題。

3. 即使花費以上居民和地方的公共成本,大型財團的進駐也不一定能夠為地方居民帶來經濟果實。


現在能做什麼?

一旦二讀程序中的政黨協商通過,就幾乎不能再對法案條文實質內容做修改或刪除。本次立法院院會會期將在6月結束,考量到年底的立委選舉,兩大黨團很有可能趕在最近就通過此法案。

然而,政黨協商過程並不公開,民眾不准參與,會議也沒有預定的時程表,使得公民團體的監督相當困難。各民間團體一方面正隨時注意立院訊息,同時在進行對立委和黨團的遊說工作。

願意幫忙的朋友可以和關心東部發展議題的部分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東部一群人聯盟」聯絡,協助國會遊說、記者會或宣傳演講工作。花東發聲臺東土一斤30兩部落格

再者,也可以透過電話、電子信箱等各種訊息管道,向協商中的國民黨、民進黨黨團立委表達意見: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List.action

最後,也有公民團體發起反對賤賣國土條款的網路連署



東發條例爭議懶人包

東部發展條例脈絡檢

  • 2001年3月21日立法院公報(第4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張福興委員的質詢中就曾出現行政院研擬「東部發展條例」。


  • 2007年3月,行政院經建會(當時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長謝長廷)核定發布「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


  • 2008年政黨輪替,馬英九和劉兆玄內閣也在擬定「東部發展條例」。


  • 2010年,由於原立委傅崑萁選上花蓮縣長,花蓮縣在2月27舉辦立委補選,民進黨蕭美琴、國民黨王廷升和無黨籍施勝郎(原國民黨)三者競爭一席。競選期間民進黨團在2月23日提出民進黨版草案,會議裁定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召集政黨協商。2月26日,國民黨也提出國民黨版草案,與民進黨版併案協商。

到目前已經過數個會期,仍在二讀的政黨協商程序中,並且目前在立法院已經有七個不同版本。

雖然各版本內容有所出入,但主旨都在於透過設立中央部會的協調小組、增加地方政府權限、投入財政資源(例如稅賦減免、交通費補助等)、允許編列特別開發計畫等方式來試圖「發展」花蓮、臺東兩縣。

2011年4月9日

[東發] 國土計畫法

 作者  saladren (crestfallen)                                 看板  Dalawasau 
 標題  [東發] 國土計畫法                                                      
 時間  Sat Apr  9 12:02:36 2011                                               

對環團來說反對的一個重要論述在國土計畫的混亂,
尤其是把權力下放到地方之後,
所以剛剛查了一下相關報導,
跟馬某的政見以及八八風災後續效應也有關

從苦勞找的一些報導--



--------比較早的一篇脈絡說明,這法已經拖14年了
2009/09/01 公共論壇
難以挽回山河破的國土計畫法
馬康多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5740

.有鑑於此,若要使國土計畫法名副其實,不僅應於現行草案內容中,明確
規範『國土計畫遵循環境基本法』『土地發展總量管制』等重點。更需將
『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納入國土計畫內容,並統合現行環境管理法規中分區
之紛亂,具體提出『開發影響費』與『國土保育費』徵收準則等。但最關鍵
的因素乃是,行政與立法機關是否有決心提出,在國土計畫法未完成之前,
其餘土地發展計畫與法規的推動,均需暫停,重新依國土計畫各項原則檢視
。若無此決心,依照行政院當前規劃,此法通過後,方需六年才會完成國土
計畫,並據以執行。


--------國土計畫法草案在2009.10.8通過
2009/10/09 工商時報
行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7341

2010/12/31 nownews
不能住人的地方要講清楚 馬:防災根本在完成國土計畫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867


--------民間團體對草案的意見聲明
2010/04/07 國土永續關懷聯盟
民間團體對「國土計畫法」立法意見說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374

2010/04/07 國土永續關懷聯盟
2010/04/07新聞稿
搶救重病國土!拒喝感冒糖漿!全民監督「國土計畫法」重點修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373


--------今年1/24召開的施行細則公聽會,公視有專文報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850

國土計畫法擱淺一年,環團憂未出生就廢武功
by 鐘聖雄 on 2011/01/24
http://pnn.pts.org.tw/main/?p=20139


--------然後直接跟東發相關的民間團體聲明:批評四大建設條例
2011/03/07 地球公民基金會
四大建設條例大舉破壞國土計畫 學者批亂無章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7636

2011/03/08 苦勞報導
四大建設條例 嗜土野蠻遊戲?
學者:行政部門應做最後把關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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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58.114.210.247

[東發] 立法院運作

【名詞解釋】

*會期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
 每年二月至五月底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依法可以申請延會。

 所以囉,上次立委選舉是民國97年(2008),該年有第一和第二會期
                            98    2009            三    四    ,以此類推。

  用手指算一下,一屆立委任期四年共八個會期。

*會議 

 立法院會議簡稱院會,每週二、五舉行

 這就是全體委員一起開會的時間,打架也是在這邊打的,民眾可以旁聽(觀)。

 另外,
 立法院分設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8個委員會紀律、程序、修憲、經費稽核4個特種委員會
 處理院內特定事項。委員會會議於院會日期外,由召集委員召集。

  這些委員會做什麼的下面有說。(委員會民眾不能參加)


*議案進行 

 提案後,先送                        程序委員會
  排定議案在院會裡審議的順序

  然後在院會內朗讀標題後              這就是  一讀

 然後便依議案的類型,送交上面提到的8個委員會審議          送委員會
  (不過這邊也有可能不送委員會,逕付二讀,就略過委員會)

  委員會審議後在院會提出,在大會作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       二讀
 爭執不下沒結果就議案協商(協商完還會再回到二讀裡做表決)

 大家都同意那就通過送三讀                                 三讀

  然後略。



這邊有個word檔,有比較詳細的說明跟來自立法院的流程圖,蠻清楚的。
http://goo.gl/BXtq2

大致如此,如果有錯的話麻煩包容一下跟我說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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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8.166.217.208
→ inasky:要怎麼樣的案子才一種可以逕付二讀                      推 03/27 19:22
→ inasky:要怎麼樣的案子才可以逕付二讀                          推 03/27 19:23
剛剛發現其實我不知道,查了一下是
有出席委員提議,四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 inasky:2010的會期是幾月開的?                                 推 03/27 19:48
每年第一個個會期都是二月開始阿

→ nakts0123:喔喔喔大概了解了 不過還有些細節                    推 03/28 08:52
→ nakts0123:2010上半年會期是2月23日-6月8日                     推 03/28 10:53
→ nakts0123:    下半年會期是??      -1月12                     推 03/28 10:56
法定的,上半年會期是2月到5月底,下半會期是9月到12月底
然後規定是立委們要在2/1和9/1起報到,然後由各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
還有,可以延會,依照一些法定的規定

Re: [東發] 在立法院內的審議概況

 作者  nakts0123 (一覺醒來被改造成廢柴)                       看板  Dalawasau 
 標題  Re: [東發] 在立法院內的審議概況                                        
 時間  Mon Mar 28 11:06:39 2011                                               

※ 引述《yentinglin (包)》之銘言:
: 99/02/23 民進黨黨團 提案 「東部發展條例 草案」
:          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召集協商
: 99/02/26 國民黨黨團 提案 「東部區域發展條例 草案」
:          逕付二讀,與上面那案併案協商,由國民黨民進黨共同召集

2010/02/27是立委補選
花蓮縣有民進黨蕭美琴、國民黨王廷升、無黨籍施勝郎(藍 傅崑萁支持)
後來王廷升當選

這個法案是民進黨團在2月初提案,國民黨為競爭也提一案
基本上自由的新聞都把它放在選舉競爭下談

結果如上所述兩案二讀後併案協商

: 99/05/07 王廷升等十八人 提案 「東部區域發展條例 草案」
:          逕付二讀,與上面那些提案合併協商

這個自由時報完全沒提到ㄟ

倒是2011/01/13的自由時報有提到
"花東地區立委昨天也罕見地達成共識,提出初步協商版本。"
不知道是不是同樣版本

另外晴灣找的聯合報有提到行政院版本 不知道下場如何
2010-04-29

: 然後,一路協商至今。

後來2010下半年會期也是沒過
朝野協商到底怎麼運作真好奇...

2011.01.13
雜音多 東部發展條例沒過關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花東地區立委、縣長強力推動的東部發展條
例草案,歷經兩天密集遊說,因行政部門反對花東運輸票價補貼納入條
文,民進黨也反對以公有土地作價為基金來源,引發國土賤賣疑慮,朝
野協商破局、無法完成三讀。

為推動東部發展條例草案立法,花蓮縣長傅崐萁、台東縣長黃健庭前天
就北上立法院遊說,花東地區立委昨天也罕見地達成共識,提出初步協
商版本。院會昨天下午特別休息四十五分鐘,等候國民黨、民進黨團幹
部確認協商結果,但仍出現爭議而破局。

立委賴坤成希望將運價補貼納入條例當中,讓花東居民享有鐵公路票價
優待,但行政部門擔心引發其他區域群起效尤,堅持排除該條文,協商
陷入僵局;賴坤成一度同意退讓,盼換取東發條例草案過關,但民進黨
團堅持不讓步,痛批政府不願給花東民眾運價優待。

花東立委協商版也納入國民黨版條文,讓政府可以公有土地作價方式撥
入花東永續發展基金,使基金規模達五百億元,但環保團體昨天痛批此
舉將使國土賤賣財團,導致居民遭驅趕,類似台東杉原美麗灣飯店開發
案將一再發生,民進黨團會議也決議反對公有土地作價條款。立法院長
王金平最後裁定本案再行協商,最快下會期才會審議。
(自由時報)


相關的社會運動或抗爭是在2010下半年會期後出現在媒體(目前只查自由時報)

阿美族守護聯盟控訴,原住民保留地的劃編申請將在一百年底截止,國
有財產局遲不願歸還土地。「東部發展條例」即將在立院闖關,加上「
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中爭議條文,大開財團BOT模式開發國有地
、原住民地區的方便之門。而理應九十七年完成立法的「原住民族土地
及海域法」延宕至今,阿美族生存、文化根基不保。
(自由 2011-01-29 原住民夜宿凱道 要求歸還土地)


多個民間社團昨天在花蓮火車站前「發紅包」,紅包內百元假鈔上的國
父肖像說:「我有叫你們亂賣國土嗎?」藉此凸顯東部發展條例草案有
可能使花東地區國土遭財團收購,憂心花東民眾未來真的要付費欣賞好
山好水。

這項行動發起人之一的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戴興盛說,
這項行動是一些長期關心地方發展的花蓮、台東民眾及地方民間團體串
聯發起,希望藉由此活動引起大家對「東部發展條例」中「土地條款」
的關注。

戴興盛說,花東政治人物高度關注的東發條例草案,照顧弱勢、地方補
助條款的理念很好,但條例中的七至九條條文,將花東地區國有及公有
土地的使用及變更權,交由地方政府全權負責,他們擔心這將造成財團
強取豪奪,花東民眾將會失去土地權及生存權
(自由 2011-02-02 KUSO版國父 訓示東發條例賤賣國土)


: 查詢網站: 立法院議事系統 http://goo.gl/Gs8kW
: 我Word整理好的版本: http://goo.gl/Lf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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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4.224
※ nakts0123: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3/29 17:38